一、征收对象及标准
(一)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征收对象
凡具有我县户籍,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城乡居民。
(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标准
缴费200元的补贴30元,缴费300元补贴40元,缴费400元补贴50元,缴费500元补贴60元,缴费600元补贴80元,缴费700元补贴100元,缴费800元补贴120元,缴费900元补贴140元,缴费1000元补贴160元缴费1500元补贴190元,缴费2000元补贴220元,缴费2500元补贴250元,缴费3000元补贴280元,缴费4000元补贴310元,缴费5000元补贴340元。共分15个档次,实行缴费梯次补贴机制,多缴多补(对当年没有缴费的,允许进行补缴,但补缴不享受政府给予的缴费补贴)。
(三)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征收对象
在我县行政区域内不属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覆盖范围的人员参加城乡居民医保。包括下列人员:1.农村居民;2.城镇非从业居民;3.各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科研院所中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本专科生、全日制研究生以及职业高中、中专、技校学生;4.国家和我省规定的其他人员。
(四)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征收标准
个人缴费标准每人每年320元。
(五)医疗待遇保障享受(扫描二维码查阅)
二、缴费注意事项
1.缴费时,缴费人需认真核对参保信息。如果发现与当前参保信息不符,请携带身份证或户口簿到城乡养老或城乡医疗中心办理信息变更后再缴费。
2.城乡医疗没有办理参保登记的及无法查询到参保信息的,请携带身份证或户口簿(居住证)到城乡医疗中心办理参保登记后再缴费。
3.城乡养老没有办理参保登记的及无法查询到参保信息的,请携带户口本复印件2份(复印首页和参保人页到一张纸上)、身份证复印件2份,一寸照片2张,到城乡养老中心办理参保登记后再缴费。
4.2021年新生儿:2021年出生,参保时不满一周岁(含一周岁)的新生婴儿,请携带户口簿到城乡医疗中心办理参保登记后再缴费。
5.通过微信、支付宝、银行方式缴费的,缴费七个工作日后可通过“河南税务”微信公众号→“微服务”→社保费缴纳→输入姓名、身份证号码→最近缴费记录,查询是否缴费成功,如发现缴费失败,请及时重新缴费。
三、咨询电话
城乡养老保险参保、政策咨询电话:0392--7238135
城乡医疗保险参保、政策咨询电话:0392--7220846
办税服务大厅征收咨询电话:0392--6633366
朝歌税务分局征收咨询电话:0392--6909390
桥盟税务分局征收咨询电话:0392--6955032
高村税务分局征收咨询电话:0392--69552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