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代表:
现将《争创全国文明城市提名城市倡议书》转发如下,望认真贯彻落实。
塔铺街道人大工委
2021年10月13日
争创全国文明城市提名城市倡议书
城市形象是一个地方的名片,文明的力量成就一个城市的高度。2013年延津首次创建成功省级文明城市,3次蝉联省级文明城市荣誉称号,其中凝结了全体市民的不懈努力和辛勤汗水,为增强延津区域竞争力作出了积极贡献。 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县委县政府凝聚广大干部群众的智慧,决定从2021年起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提名城市,并力争成功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全体市民作为文明城市的受益者、实践者和参与者,有责任和义务为争创全国文明城市提名城市尽一份力。在此,我们谨向全体市民发出倡议: 一、自觉规范个人言行。践行公民基本道德规范,遵守《延津市民文明公约》,说文明话、做文明事、当文明人,远离有悖公德、有违诚信、有损形象、有害秩序的不文明言行,做人人点赞的文明参与者、践行者。 二、自觉改善城市环境。身体力行,从我做起,保持卫生整洁,不乱贴乱画、不乱扔东西、不随地吐痰、不践踏草坪、不随地便溺、不破坏公共财物,积极维护公共环境,切实爱护公共设施。 三、自觉维护公共秩序。维护车站、超市、旅游景点等公共场所秩序,不讲粗话脏话、不大声喧哗、不在公共场所吸烟,不乱闯红灯、不乱穿马路、不乱停乱放、不占道行驶、不抢行插队,形成井然有序、文明礼让的社会秩序。 四、自觉树立窗口形象。金融、卫生、交通、餐饮等窗口服务行业,要规范和提升行业文明服务标准,遵守职业道德,提高服务水平,依法经营、行为规范、用语文明、热情周到,共同维护良好的市场经营环境。 五、自觉参与创建活动。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志愿服务精神,积极参与到文明创建活动当中,广大党员干部率先垂范,广大青年学生积极行动,广大人民群众广泛参与,努力形成全域共建、全民共建的浓厚氛围。 延津是我家,创建靠大家。您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代表着这座城市的形象,希望全体市民共同行动起来,用我们的勤劳和汗水、爱心和奉献,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提名城市增光添彩!让我们的幸福家园更加美好! 如果您有好的建议,欢迎拨打文明热线:0373---7691972,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