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康县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任务清单

2021-10-16     来源:城郊乡联络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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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深入开展“大走访、大排查、大整改、大提升”活动。通过“七问七查七确保”七查:查“三类户”监测帮扶情况、查扶贫资产管理使用情况、查惠民政策落实情况、查主导产业发展情况、查帮扶工作开展情况、查受疫受灾风险隐患排除情况、查脱贫攻坚后评估准备情况;七问:问收入支出、问产业就业、问饮水安全、问住房安全、问教育保障、问医疗保障、问疫情灾情影响;七确保:确保“三类户”监测帮扶到位、确保各类问题整改到位、确保各项政策措施精准落实、确保疫情灾情影响有效弥补、确保脱贫成效有效巩固、确保年度目标任务全面完成、确保脱贫攻坚后评估高质量通过)。村帮扶责任组、行业部门、帮扶单位、驻村工作队、第一书记、帮扶责任人等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对照目标任务,各司其职、各尽其责,查短板、补弱项、抓整改、促提升,切实提高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工作精准度、群众满意度、社会认可度。(完成时限:10月15日至10月18日并长期坚持)

二、再次开展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帮扶排

一、深入开展“大走访、大排查、大整改、大提升”活动。通过“七问七查七确保”七查:查“三类户”监测帮扶情况、查扶贫资产管理使用情况、查惠民政策落实情况、查主导产业发展情况、查帮扶工作开展情况、查受疫受灾风险隐患排除情况、查脱贫攻坚后评估准备情况;七问:问收入支出、问产业就业、问饮水安全、问住房安全、问教育保障、问医疗保障、问疫情灾情影响;七确保:确保“三类户”监测帮扶到位、确保各类问题整改到位、确保各项政策措施精准落实、确保疫情灾情影响有效弥补、确保脱贫成效有效巩固、确保年度目标任务全面完成、确保脱贫攻坚后评估高质量通过)。村帮扶责任组、行业部门、帮扶单位、驻村工作队、第一书记、帮扶责任人等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对照目标任务,各司其职、各尽其责,查短板、补弱项、抓整改、促提升,切实提高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工作精准度、群众满意度、社会认可度。(完成时限:10月15日至10月18日并长期坚持)

二、再次开展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帮扶排查。以乡村干部、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为主体,按照“五个必到”要求,开展1次集中排查,对符合条件的监测对象必须做到应纳尽纳、应扶尽扶。对所有监测对象“一对一”开展帮扶,至少入户走访1次,坚持“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精准施策,建立健全村级监测帮扶台账,包括排查记录、会议记录、村户明白卡、公示公告、预警信息核查、受灾帮扶、各类表格等。(完成时限:10月15日至10月18日并长期坚持)

三、调整优化帮扶责任人。对所有监测对象(包括风险已消除户)的帮扶联系人进行排查,全部调整为国家公职人员(不允许是村级干部或者无职党员)。未消除风险监测对象必须有现职党政干部联系帮扶(原则上以乡镇领导班子成员和联系乡镇的县直单位领导班子成员为主)。调整后帮扶联系人名单,经乡镇党委政府签字盖章后上报县乡村振兴局信息中心,并录入全国防止返贫监测系统。新的帮扶联系人至少入户走访一次。(完成时限:10月15日至10月18日)

四、做好2021年度防返贫监测动态调整和信息采集工作。以“大走访、大排查、大整改、大提升”活动和《河南省乡村振兴局关于做好2021年度防返贫监测动态调整和信息采集工作能通知》为抓手,做好年度防返贫动态调整和信息采集工作,通过信息系统打印《脱贫户、易返贫致贫户信息采集表》,入户核实并更新2021年度发生变化的家庭人口信息、享受帮扶政策措施信息、年度家庭收入信息,以及帮扶责任人相关信息,做到一户不落、一项不漏。确保数据真实,群众认可。(完成时限:10月15日至10月18日)

五、认真开展驻村帮扶工作。驻村工作队要认真履行驻村帮扶职责任务,严格遵守各项管理考勤制度,严格执行“五天四夜”在村在岗工作要求,每月在岗不少于20个工作日。(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审核人:周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