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关于推进河南省立法与备案审查工作平台试运行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2021-10-15     来源:胡集乡人大代表联络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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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司法局,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

现将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关于推进河南省立法与备案审查工作平台试运行工作的通知》(豫人常办〔2021〕58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根据通知要求抓好相关工作落实,并做好以下工作: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单位要将平台试运行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部署,明确一名班子成员分管,定期检查、督导平台接入工作。

二、固定人员,按时接入。河南省立法与备案审查工作平台部署在电子政务外网,未接入电子政务外网的单位应于10月20日前完成接入。各单位要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做好充分保障,确保试运行工作正常开展。

三、加强联系,及时反馈。试运行期间,各单位要加强与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的沟通,及时报送有关情况,注意梳理试运行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并及时反馈。10月14日起,各单位应于每天下午5时前,在平台推进工作群里反馈当日工作进展情况。

四、加强督查,严格责任。下一步,市人大常委会将对各单位试运行工作进行专项督查,对重视程度不够,工作不力的单位进行通报;对因工作滞后,影响全市整体进度的单位严肃问责。

附件:《关于推进河南省立法与备案审查工作平台试运行工作的通知》(豫人常办〔2021〕58号)

 

联系人:赵福玉

联系电话:0394-8269862    16639068062

 

周口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21年10月13日

 

审核人:卫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