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太康县人大常委会优化营商环境“两条例”执法检查阶段工作方案》安排部署,10月12日至13日,太康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王霄灵,党组副书记马俊美,副主任邢爱华、宋文中分别带领执法检查组对全县贯彻执行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河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周口市人大常委会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助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决定》(以下简称“两条例一决定”)情况进行执法检查。
检查组分别深入城郊、独塘、逊母口等乡镇和银城上和院、裕泰康生态农业服务有限公司、四通锅炉有限公司、毛堂领尚服饰生产车间、新耘置业、光大环保等项目实地查看,通过与企业负责人交流、现场询问、听取汇报、召开座谈会等形式,详细了解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征求对优化营商环境的意见建议。
检查组要求,全县各级各部门要强化组织领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牢固树立“项目为王”的理念,结合“万人助万企”活动,进一步推动“两条例一决定”在我县落到实处,统筹推进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要强化部门联动,针对执法检查发现的问题、代表反馈的问题等,拿出切实可行的解决办法和措施,切实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形成推动优化营商环境的强大合力;要强化问题导向,务求工作实效,针对企业、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建立健全各项工作机制,坚决杜绝“一阵风”,彻底解决企业的痛点难点堵点问题;要加大优化营商环境“两条例一决定”的宣传力度,树好优化营商环境的正面典型,充分发挥全过程人民民主,着力营造“人人都是营商环境、事事都是营商环境、处处都是营商环境”的浓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