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及省委工作要求,省政府组织起草了《河南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草案)》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按照省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要求,为确保立法效果,现将《条例(草案)》转发各乡镇人大主席团,征求修改意见和建议,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河南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草案)》及关于《条例(草案)》的起草说明(见附件);
二、请于2021年9月10日前将书面意见建议(含电子版)上报太康县人大常委会农工委办公室。
联系人:和春菊
电 话:6816216、13839481920
邮 箱:ngw13839481920@163.com
太康县人大常委会农工委
2021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