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03月18日17:01:33周一
卫辉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李志勇等
辞去卫辉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请求的决定
(2021年9月3日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和《卫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的规定,卫辉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定,接受李志勇、孔祥海、赵婧辞去卫辉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的请求,并报卫辉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