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辉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李志勇等辞去卫辉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请求的决定

2021-09-16     来源:卫辉市人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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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辉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李志勇等

辞去卫辉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请求的决定

(2021年9月3日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和《卫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的规定,卫辉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定,接受李志勇、孔祥海、赵婧辞去卫辉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的请求,并报卫辉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审核人:来海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