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津县人大及其常委会历程(第二阶段:1954年--1963年)

2021-08-21     来源:延津人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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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津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历程(第二阶段:1954年-1956年)

       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    延津县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1954年6月28日至7月2日,在县一中礼堂召开,应出席代表227人,实到代表223人。会议听取了县政府关于三年恢复时期工作总结,讨论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草案)》。大会提出的工作任务是:继续加强对农业、手工业和私营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开展社会主义劳动竞赛,提高劳动生产率,发展交通、文化、卫生、工业等各项事业。大会选举胡之锐、周秉臣、洪祥顺为出席省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    延津县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于1955年12月21日至24日,在县人民礼堂召开,出席代表227人。大会传达了毛泽东主席的17条指示和省一届三次人民代表大会精神,听取和审议《延津县人民政府1955年基本情况和1956年的主要任务的建议》、《延津县委全面规划建设的报告》,并作出相应决议。大会提出1956年的任务是:巩固整顿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筹办高级社;抓好春耕生产,开展以合作化为中心的农业增产运动。大会依照选举法规定,选举张登瀛为延津县人民政府县长,金子可、王广春为延津县人民政府副县长;选举苗润生、赵中山、裴建国、王斌、赵文焕、孙自云(女)、周秉臣、申开贵、杜凤云、刘耀亭、周镇山、申焕东、张华清为延津县人民委员会委员;选举郭书绅为延津县人民法院院长。

       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    延津具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于1957年元月1日至5日,在县人民礼堂召开,应出席代表259人,实到代表225人。大会听取副县长王广春关于《河南省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基本精神的传达报告》;听取和审议副县长金子可关于《延津县人民委员会1956年工作总结及1957年工作意见的报告》;《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并作出相应的决议。大会提出1957年的工作任务是:努力进行社会主义工业化建设,巩固社会主义改造成果,发展工农业生产,提高人民群众的物质和文化生活水平。大会依照选举法规定,以无记名投票方式,选举金子可为延津县人民政府县长,王广春、魏正、张华清为延津县人民政府副县长;选举苗润生、赵中山、牛玉生、裴建国、周秉臣、明远、伦惠民、刘耀亭、刘德功、申焕东、贾子和、杜凤云为延津县人民委员会委员;选举郭书绅为延津县人民法院院长。

       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    延津县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于1958年5月22日至24日,在县人民礼堂召开,应出席代表259人,实到代表193人。大会听取和审议了县长金子可关于《延津县人民委员会夏收夏种工作方案(草案)的报告》,副县长王广春关于《延津县1958年农业生产跃进规划的报告》和《大力开展防风除涝,防旱灌溉,保证1958年农业大丰收的方案(草案)的报告》,并作出了相应决议。大会提出1958年的工作任务是:坚决贯彻执行鼓足干劲,力争上游,多快好省地建设社会主义的总路线,掀起一个以夏收夏种为中心的农业生产高潮。由于受左倾影响,不适当的确定了1958年粮食总产11330万公斤,皮棉总产132万公斤,油料总产952万公斤,新建和扩建工厂3418个等脱离实际的生产指标和任务。大会依照选举法规定,选举金子可为延津县人民政府县长,王广春、魏正为延津县人民政府副县长;选举苗润生、赵中山、牛玉生、裴建国、周秉臣、明远、刘德功、申焕东、贾子和、杜凤云、李成斌、孙自云(女)、王金贵、张玉亭、洪启运、祁移山为延津县人民委员会委员;选举郭书绅为延津县人民法院院长;选举金子可、洪祥顺、周秉臣为出席省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    延津县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于1962年8月23日至27日,在县工农兵剧院召开,应到会代表263人、实到代表187人。大会传达了周恩来总理的政府工作报告和省政府工作报告。讨论了《延津县人民委员会工作报告》,并作出相应决议。大会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补选刘希廉、耿秀真为副县长,增选楚云峰、史纪法、刘希廉、耿秀真为县人民委员会委员。

       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    延津县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于1963年4月14日至17日,在县工农兵剧院召开,应出席代表263人,由于牛屯、焦虎两区划归滑县和其他原因,实到代表181人。大会听取和审议了县长金子可《关于延津县人民委员会工作报告》,副县长王广春《关于提案审查的报告》和《延津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并作出相应决议。大会提出的任务是:充分发动群众,搞好农业生产,战胜灾荒,争取全年农业丰收。

       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    延津县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1963年12月18日至21日,在县工农兵剧院召开,应出席代表259人,实到代表227人。会上县委书记楚云峰作《国内外形势报告》,副县长王广春作《延津县人民委员会工作报告》、《延津县第三届人民委员会第三次会议提案执行情况的报告》,副县长耿秀真作《延津县1962年财政决算、1963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1964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和《延津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并对以上报告作出相应决议。大会提出的任务是:发动群众,搞好多种经营,开展大规模的群众生产自救运动。战胜洪水造成的严重灾荒,搞好农业生产,争取1964年农业丰收,提高全县人民的生活水平。大会依照选举法规定,选举韩省谋为延津县人民政府县长,王广春、耿秀真为延津县人民政府副县长;选举楚云峰、史纪法、胡东然、牛玉生、李兴亚、孙自云(女)、李体森、王耀辉、刘树和、王新中、高昂、刘学勤、裴效曾、洪启运、申焕东、贾子和为延津县人民委员会委员;选举郭书绅为延津县人民法院院长;选举韩省谋、耿秀真、刘树和、张祥卿为出席省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审核人:王俊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