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纂民法典的几个主要问题(一)

2021-08-13     来源:大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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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编纂民法典的重大意义

  编纂一部真正属于中国人民的民法典,是新中国几代人的夙愿。党和国家曾于1954年、1962年、1979年和2001年先后四次启动民法制定工作。第一次和第二次由于多种原因而未能取得实际成果。1979年第三次启动是在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的背景下进行的,当时领导法制委员会工作的彭真、习仲勋同志经过深入研究后,确定按照“成熟一个通过一个”的工作思路,先制定民事单行法律。修改了婚姻法,相继出台继承法、民法通则、收养法、担保法、合同法等。2001年第四次启动,又先后制定了物权法、侵权责任法、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等。

  (一)编纂民法典是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现实需要。民法典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的基础性法律。编纂一部具有中国特色、体现时代特点、反映人民意愿的民法典,能够充分彰显、集中体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制度成果和制度自信,有力促进和保障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不断发展,也能够为人类法治文明的发展进步贡献中国智慧和中国方案。

  (二)编纂民法典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举措。民法典是“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民事法律关系是社会生活中最为常见的法律关系。民事关系调整得好,各种社会关系就比较和谐,各种社会矛盾也就比较和缓。民法与国家其他领域法律规范一起,支撑着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

  (三)编纂民法典是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客观要求。民法典是市场经济的基本法。法人制度为各类市场主体参与公平竞争提供了基本准入资格和民商事行为规范;物权制度为国家所有权、集体所有权等公有制的实现、为保护和促进各类所有制经济发展提供了制度安排;合同制度为各类民事主体自由参与市场交易、实现经济利益提供了基本行为准则。

  (四)编纂民法典是增进人民福祉、维护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必然要求。民法典是广大人民群众的权利保护法。权利能力制度关系到每个人一生的权利,甚至关系到胎儿的利益;监护制度关系到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也关系到老年人安享晚年;婚姻家庭制度关系到每个人的终身大事和婚姻家庭幸福。


审核人:孟艳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