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居民朋友们:
消防安全事关千家万户,远离火灾、珍惜生命是每个人的美好愿景,维护消防安全更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驻马店市防火安全委员会向广大群众发出以下倡议:
一、各单位要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不得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确保完好有效。
二、在日常工作和生活中,要主动学习消防安全知识,积极查改身边各类火灾隐患;离家外出前开展安全检查,做到人走火灭,及时切断燃气、关闭电源。
三、要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道畅通,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道。
四、沿街门店依法拆除窗户上的防盗窗、金属栅栏;确需设置的,增加从内部易于开启的装置;二层以上逃生外窗设置逃生软梯。
五、要正确安装、使用电气线路和电器设备,不私拉乱接电线,不超负荷用电,不违规使用大功率用电设备。
六、要正确使用燃气用具,定期开展维护保养,及时更换破损的燃气配件;正确使用明火,灶台和可燃物要保持安全距离;不得卧床吸烟,不得随意玩火。
七、禁止在房前、屋后、阳台、楼道存放可燃杂物,禁止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楼梯间停放或给电动车充电,禁止违反用电安全要求私拉电线和插座给电动车充电。
八、各单位要落实每日防火巡查制度,明确巡查人员、内容、部位和频次,重点巡查用火用电情况,做好巡查记录。
九、遇火灾离开房间逃生时,要用湿毛巾捂嘴,弯腰低头快行;如楼下着火烟气向上蔓延,要退回房内,堵住门缝,固守待援或寻找其他逃生途径,不可贪恋财物,不可盲目跳楼。
十、发现火情后,要立即拨打119报警。任何单位和成年人都有参加有组织的灭火工作的义务。
希望广大居民关注消防安全,积极行动起来,携手守护平安家园。
莲花湖街道人大代表联络站
2021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