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4日上午10点,彭家湾乡人大召开预防未成年人溺亡工作专题教育警示会。会议由党委副书记、代乡长潘明鑫主持,政法委员、宣统委员、派出所所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党政便民中心、农业农村服务中心、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保护中心、乡团委、乡妇联负责人,各村支书、中心校、中心小学校长、分管防溺水副校长,各村小学校长、幼儿园园长参加会议。
政法委员方彬对预防未成年人溺亡工作进行安排。一是职责上再明确,对各村居、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中心校、派出所、农村农业服务中心、党政便民服务中心、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保护中心、乡团委、乡妇联明确各部门工作职责。二是措施上再精准,精准排查整治,做到三清三明四到位。三是追责上再严厉,以市综治委印发《信阳市未成年人溺亡事故责任追究办法》,明确责任追究情形种类。
乡党委书记和本华对预防未成年人溺亡工作进行重点部署。一是尽职尽责,明确各部门责任分工,对重点水域做好监管,进一步增强做好防溺亡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做好前期工作部署。提醒家长切实履行好学生校外安全监管职责,做到万无一失。二是尽心尽力,要把群众当成家人,把群众的事当成家事,各机关干部要广泛动员各村群众主动关注未成年人防溺亡,同心协力,形成人人参与防溺亡工作的浓厚氛围。三是尽善尽美,要深刻认识到溺水事故的危害,提高孩子的自我保护意识,做到“六不准”1.不私自下水游泳;2.不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3.不在无家长或教师带领的情况下游泳;4.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援人员的水域游泳;5.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6.不熟悉水性的学生不擅自下水施救。
会后,各部门及时贯彻会议精神,人大代表用实际行动落实工作安排。在工作上做到尽职尽责,尽心尽力,把预防未成年人溺亡工作抓实抓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