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镇广大居民:
当前,全球新冠肺炎疫情蔓延,国内点状疫情时有发生。为有效防控新冠肺炎疫情,加快建立
人群免疫屏障,保障全县人民身体健康安全,根据上级有关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要求和部署,我县
自2021年5月1日起,在全县开展新冠病毒疫苗免费接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接种对象。年龄18周岁及以上,无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禁忌症,在我县工作、生活的常住居
民(无户籍要求,含外地在沈人员)
二、接种费用。根据国家统一政策,居民接种新冠病毒苗个人不需要承担费用,实行免费接种
三、接种办法。我县辖区内符合接种条件的居民,按照各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行政村
(居)委会或县直各单位安排,在规定的时间内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到指定的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点
按相关流程接种。新冠病毒灭活疫苗需要接种两针;第一针与第二针间隔要在3周以上,第二针在
第一针接种后8周内尽早完成。
四、接种禁忌。存在下列情况之一者,暂缓接种:
(一)对疫苗的活性成分、任何一种非活性成分、生产工艺中使用的物质过敏者,或以前接种
同类疫苗时出现过敏者;
(二)既往发生过疫苗严重过敏反应者(如急性过敏反应、血管神经性水肿、呼吸困难等);
(三)患有未控制的癫痫和其他严重神经系统疾病者(如横贯性脊髓炎、格列巴利、脱
髓鞘疾病等;
(四)正在发热者,或患急性疾病,或慢性疾病的急性发作期,或未控制的严重慢性病患者;
(五)妊娠期妇女。
五、接种注意事项
(一)接种时,需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
(二)暂不推荐与其他疫苗同时接种。其他疫苗与新冠病毒疫苗的接种间隔应大于14天。
(三)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做好个人防护(佩戴口罩),主动配合现场预防接种工作人
员询问,如实提供本人健康状况、接种禁忌等信息,并签订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知情告知同意书。
(四)接种后,需在接种现场留观30分钟;保持接种局部皮肤的清洁,避免用手挠抓接种部位,
接种后24小时内避免注射部位沾水;接种后一周内避免接触个人既往已知过敏物及常见致敏原,避
免进食辛辣刺激及海鲜类食物,避免饮酒以及含有乙醇成分的饮品。要清淡饮食、多喝水、多休息,
避免剧烈运动、过度劳累。如发生疑似不良反应,及时向接种点现场医护人员报告或及时就医
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希望县域内常住居民积极响应上级号召,增强早接种早免疫、谁接
种谁安全理念,从建立新冠病毒免疫屏障的大局出发,从自身及家人身体健康安全考虑,踊跃参与
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主动接种,以保障全县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接种地点:白集镇刘楼行政村村委会(文化站)
联系人:郑玲15290038909周志勇13839442889
特此通告
沈丘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1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