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河头乡人大代表进站接待选民工作制度

2021-05-20     来源:清河头乡人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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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代表进站解答选民,要坚持问题导向,认真做好代表和群众反映问题的处理和落实,切实提升人大代表进站活动实效。

(一)人大代表进站接待群众,对群众反映的问题不直接处理。接待群众时,要填写《人大代表接待群众来访登记表》,对群众反映的问题,代表联络站要认真记录整理,按程序提交乡镇人大主席团研究办理意见。

(二)代表和群众反映的事关社会经济发展、民生、公共事业等方面的问题,属于乡镇职权范围内的,由乡镇人大主席团研究后,填写《人大代表接待群众来访反映问题交办单》,交乡镇有关部门办理。乡镇承办部门应通过见面会、文件或电话向代表或群众进行答复,代表和群众如不满意,乡镇人大主席团要责成乡镇政府相关部门继续办理,直至代表和群众满意,之后由乡镇承办部门填写《人大代表接待群众来访反映问题办理结果反馈单》,反映问题的群众签字后,上报乡镇人大主席团备案。代表和群众反映的事关社会经济发展、民生、公共事业等方面的问题,超出乡镇职权范围的,代表联络站也要认真记录整理,由乡镇人大主席团作为人大代表建议报县人大代表工作机构,转交县“一府两院”按人大代表建议办理程序办理。

(三)代表或群众反映问题,属于乡镇职权范围内相对具体、简单且容易解决的问题,乡镇人大主席团可在代表联络站直接约见乡镇有关部门负责人答复代表和群众。

(四)群众反映属于个人利益诉求的问题,要引导群众到政府信访部门处理,并告知群众,代表不再对该问题向群众反馈。代表反映属于个人利益诉求的问题,根据代表级别向相应的人大信访工作机构反映,由人大信访工作机构按人大信访工作程序办理。

(五)人大主席团要及时分析人大代表在接待群众中收集到属于阶段性工作的问题,要对反映突出的问题进行统计,必要时组织人大代表进行调研或视察活动,提出有针对性的建议,督促相关部门进行整改落实。

 


审核人:王富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