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市人大代表:
《周口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草案)》已经2020年12月28日周口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一次审议。一审后,按照常委会领导安排,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组织人员修改《条例(草案)》,将法规体例由“条例”改为“规定”,形成《周口市优化营商环境规定》(草案修改征求意见稿)。为持续推进我市优化营商环境立法工作,切实提高立法质量和效率,现向您征求对《规定》(草案修改征求意见稿)的修改意见和建议。请您提出修改意见或者建议,并于4月16日(星期五)上午12时前将修改意见反馈给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
联系人:张文娟 13903879728
陈 阳 186039493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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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口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21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