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南寨镇十五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1号建议的答复
元银贵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规范北寨村商户乱倒污水行为”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经实地进行考察,我镇区北寨村确实存在部分商户环保意识不强,随意将生产污水泼在店铺外的现象,这样不仅污染环境,容易产生异味,对村容村貌也会造成不良影响。现决定:
1. 联系北寨村委会,对街道两旁商户进行走访调查,对于存在乱倒水现象的勒令其及时整改,对于问题比较严重的,给予警告。
2. 北寨村支部会建立长效监督机制,防微杜渐,杜绝此种情况再次发生。
辉县市南寨镇政府
2020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