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3月12日镇人大代表刘平理与镇领导一起在刘寨自然村处理土地纠纷。
农村土地纠纷增多的原因:
一是土地流转不规范。表现为:第一、村委会或自然村对土地进行调整、流转时未履行土地交付手续。第二、村委会和自然村对确需流转的土地划给他人耕种时未办理相关流转手续。第三、管理不到位,村一级组织未有专门机构负责管理,造成台帐不全。第四、村委会利用职权变更土地承包合同侵害农户利益。
二是利益驱动的影响。2006年国家取消土地相关税费政策的实施,农民从土地上获得的收入显著增多。许多农民见到种地或拥有土地有利可图,就想把以前给别人种植的土地或“祖宗地”收回,而另一方又不愿意交回土地。
解决农村土地纠纷的几点建议
一是确立正确的法治理念,提高职能部门的执法能力。确立农业、农村、农民的大局意识,全面掌握农村土地纠纷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保护农村农民依法、自愿、有偿地流转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坚持农村土地政策,确保“耕者有其田”;坚持优化土地资源配置的原则。
二是依照《土地管理法》和《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规定,对集体土地进行权属清查,权属不明的依法确权,发放权属证书,避免权属争议,严厉打击农村地霸。
三是加强土地承包管理,规范土地承包行为。村民委员会。要切实履行农村土地管理的职责,建立完善的土地登记台帐,对合法流转的及时履行变更手续。要建立较为完善的土地管理制度,强化监督和管理。完善征地制度,按照公平、公开、公正的方式,尽可能地保障农民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