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对违法违规销售燃放烟花爆竹行为的整治,预防和减少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火灾、爆炸等事故的发生,减少因燃放烟花爆竹对环境造成的各类污染,切实维护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改善环境空气质量。
2月7日,站集镇人大主席团会同派出所、城建办、工商所等部门,在下乡进村、入户开展自身业务的同时,教育群众不非法运输、经营、储存、燃放、邮寄烟花爆竹,不在托运行李、包裹、邮件中夹带烟花爆竹,不携带烟花爆竹搭乘公共交通工具,并通过受教育群众,动员他们的家人、亲戚、朋友遵守相关规定,在禁放区域内,全年全时段不以婚丧嫁娶、各类庆典等任何理由燃放烟花爆竹,发挥好模范带头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