僧固乡人大联络站致乡广大群众一封关于烟花爆竹禁燃禁售的倡议书
2021-02-26 来源:僧固乡人大代表联络站
大家好!每逢佳节来临,大家以燃放烟花爆竹的方式欢庆传统节日成了多年的习俗。烟花爆竹虽然能营造喜庆氛围,但会造成环境污染,甚至引发火灾,导致人员伤亡,严重危害大家人身财产安全。烟花爆竹属于易燃易爆品,很容易因运输、储存、使用不当极易造成火灾爆炸事故。同时,燃放烟花爆竹时会释放大量的颗粒物和硫化物等空气污染物,既影响了空气质量,又会危害人体健康。 为了保护环境,守卫蓝天,守护居民人身安全和健康,新乡市已发出《新乡市人民政府关于强化大气环境污染防治生态补偿的实施意见》,请广大群众认真学习,积极宣传,自觉遵守,发现违法销售、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及时向派出所等有关部门举报。保护环境,维护安全,人人有责。对于无视规定,私自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等行为,将承担相应法律后果。 时值元宵佳节,为倡导低碳、文明新风,减少污染,杜绝火灾等事故的发生,努力营造文明、安全、健康、宜居的乡镇环境,积极响应市、县全区域禁燃禁售烟花爆竹的号召,僧固乡人民政府倡议: 1、从自身做起,拒绝燃放烟花爆竹,拒绝非法生产、运输、存储、寄递、销售、携带烟花爆竹,选择电子爆竹、喜庆音乐、鲜花等安全、环保的喜庆方式过节、办事。 2、自觉宣传和传导禁放烟花爆竹的理念,教育、引导、劝阻家人、邻居和亲友,不燃放、不销售、不储存、不非法生产烟花爆竹。 3、对燃放、非法生产、销售烟花爆竹等违法违规行为,要劝阻、举报,配合派出所查处,共同坚决抵制。 4、广大党员干部以身作则,自觉带头不购买、不燃放烟花爆竹,积极倡议并带动身边的群众共同做好烟花爆竹禁燃禁售工作。 5、通过微信等各类媒体积极传播拒绝烟花爆竹、倡导安全文明环保生活新理念,弘扬正能量,形成浓厚的禁燃禁放氛围。 谁燃放烟花爆竹,谁就是在污染我们的空气、危害大家的健康!为了自己,为了家中的老人和小孩,为了子孙后代,请广大居民支持我们的倡议,为僧固乡的天更蓝、空气更清新,生活环境更优美贡献您的一份力量! 僧固乡人民政府 2021年2月24日
审核人:王俊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