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外出务工人员进行核酸检测的公告

2021-02-16     来源:杨庙乡人大代表联络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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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大人民群众及外出务工人员:

新春佳节已经过半,全县广大外出务工人员即将返回原务工地或新的工作岗位。按照国家、省、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返乡春节人员需持七日内核酸检测证明返回务工地。

为优质、高效服务核酸检测工作,方便外出务工人员进行核酸检测,现将我县具备核酸检测能力的医疗卫生机构公告如下:

一、具备核酸检测能力的医疗卫生机构  太康县人民医院  太康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二、与第三方合作核酸检测医疗卫生机构  太康县第二人民医院  太康县中医院  周口永兴医院  太康县济民骨科医院  部分乡镇卫生院。             

凡需做核酸检测的外出务工人员可直接到以上医疗卫生机构做核酸检测。



审核人:周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