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元强,男,现年54岁,淮阳县第十五届人大代表,黄集乡前家龙泉社区负责人。许元强同志自当选县人大代表以来,认真学习各种法律法规,深入基层认真调研,听取群众的呼声,解决群众的困难,履行了代表的权利,尽了人民代表的义务,遵循了代表活动的制度,积极参与代表的各项活动、调研、视察、培训、起着人民代表应有的作用,如参与决策作用,监督协助作用,桥梁纽带作用,能及时反映人民群众的呼声和要求,成为人大及常委会、党和政府联系人民群众的纽带和桥梁,尤其是在脱贫攻坚工作中,起到了很好的模范带头作用,是一个受百姓真正拥护和爱戴的县人大代表。
一、增强代表意识,履行代表职责
在我国的政治制度中,人大代表不只是一个光荣的称号,更是一种神圣的职务。因此,当选为人大代表,就意味着担负着神圣的使命。许元强同志对人大代表的荣誉感、责任感、使命感有者深刻的认识,深感责任重大,职责光荣。他认为要履行好人大代表职责,必须加强学习,做到理论上清醒、政治上坚定,其次为履行好代表职务,他主动联系选区群众,积极参加人大组织的各项活动和会议。几年来,他把学习政治理论,学习党的方针、政策,学习国家法律、法规和人大业务知识作为提高自身素质的重点,力避“以其昏昏,使人昭昭”,并把参加人大组织的各项活动和人大会议作为参政议政,履行职责,反映人民意愿、要求的重要渠道和途径。先后参加了县人大组织的代表视察5次,在县人代会议期间,与其他代表联合提出议案6件,其中关于脱贫攻坚工作2件,先后向乡人大主席团提出建议12件,其中关于脱贫攻坚工作7件。
许元强同志作为人大代表,深知肩负着人民的重托,理应代表人民的利益,反映人民的意愿,以实现人民的权力为己任,才能忠实践行十九大和习近平系列讲话精神,才能当好人民的代言人,使人民的愿望得以实现,才能真正履行好一个人大代表的职责。
一、做好本职工作,当好合格的人大代表
作为人大代表,许元强同志不仅要尽职尽责做好代表工作,勇于为民谋利益,善于为民办实事,而且还要做好本职工作,在本职岗位上有所作为,有所贡献,不断创造出新的业绩。这既是对人大代表的本质要求,也是人大代表使命感、责任感的客观反映,同时也是实践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系列讲话思想的具体体现。他作为龙泉社区建设负责人,带领员工一路前行,把前家龙泉社区建设成为一流社区。
二、了解贫困家庭,用好建议献策的代表权利。为了真正了解贫困家庭,尤其是建档立卡户家庭人员实情,许元强每周都要抽出两天时间走访贫困家庭,以定期和不定期的方式或在人大组织活动时,登门向乡人大的领导通报人大工作和开展活动情况、收集群众的意见和需要解决的问题。如对脱贫攻坚中存在的问题、环保公司在操作中存在的问题、新农村建设等,深入了解情况,对存在的问题依照程序向上级人大作出了反映。
三、助力脱贫攻坚,行使好人大代表的义务。在自己致富的同时,许元强作为人大代表,他并不满足现有的成绩,平时许元强还经常与职工交流,了解职工在生产生活中的困难,积极的帮助他们解决,让他们能够用心工作,勤劳致富。他还主动的与村委联系,帮助解决了一部分建档立卡家庭人员的就业问题,让他们能够自食其力,自强不息,融入 到社会生活之中。在乡模拟省市检查围村检查时,他看到乡干部大热天出汗多,需水量大,就主动向乡人大主席申请,捐赠100件优质矿泉水。通过一帮一活动,联系贫困户1户,资助贫困家庭适龄学生1名。近两年来,累计为乡村脱贫攻坚工作投资5万余元。
总之,许元强同志在人大代表工作和本职工作中作出了好的成绩,他表示在今后的工作中,他应进一步提高自己的代表意识,更好地发挥人大代表的作用,不辱人大代表光荣使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