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2月27日,县人大代表、胡集乡党委书记王峰和乡长刘秀红带领乡执法队在胡集大街开展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
王峰代表在工作中强调:开展大气污染防治和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是保护环境的一项重要措施,尤其是开展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既是保护人民生命安全的一项重要措施,也是保护胡集乡大气污染和人居环境改善的一项重要工作,是政府开展的一项与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息息相关的重要工作,希望大家积极配合,做到不购买放烟花爆竹,不燃放烟花爆竹,并对违法经营烟花爆竹的经营户,进行规劝并没收其店铺内积存的烟花爆竹。
刘乡长对执法队员提出要求,刘乡长要求执法队员在工作中做到以下几点:1、做好宣布工作,在工作中要积极宣传政府对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和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的重要性及开展这项工作的意义。2、在执法工作中要注意影响,要做到依理服人,不要耍官威。3、对不配合工作的非法经营户要做到合理执法,用情执法,要为胡集乡政府的形象考虑,不要做有损个人形象和政府形象的事情。在王书记和刘乡长的带领下,工作正在有序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