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准角色定位,责任意识筑得牢。人大代表是人民代表大会的主体,是选民的代言人,这就要求人大代表主动担负起代表工作职责,时刻关切民生的痛点难点,聚焦改革的热点焦点,把人民群众的小事转化成大会议案建议,在履职过程中,首先要始终坚持党的领导,自觉与党委保持一致,讲政治、守纪律、顾大局。其次要主动作为,及时宣传人大机关作出的决定、决议,把法律法规和决定决议化成人民群众的自觉行动,创造性地贯彻落实党的各项方针政策,推动县域社会事业快速健康发展。
兼顾多重身份,统筹意识理得顺。人大代表大都身兼数职、职责交叉,在担负人大代表的同时,还有本职工作。这就要求基层代表在工作实践中摆正自身位置,兼顾多重身份,处理好各方关系,统筹兼顾。要注意处理好本职工作同代表工作之间的关系,履行代表职务,不可避免会同本职工作时间上有冲突,要同单位主要领导沟通好,争取单位支持;同时要处理好监督与支持的关系,消除思想顾虑,依法稳步开展监督工作,善于抓住事关全局的根本性的长远的重大事项以及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社会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真正做到与党委同向发力,与群众同频共振。
注重能力提升,学习意识嵌得深。要想成为一名合格的人大代表,就要有虚心学习的态度,坚持不懈的精神和终身学习的毅力,利用业余时间钻研人大法律方面和代表履职方面的业务知识,积极参加人大常委会组织的各类培训和视察调研活动。人大工作涉及面广、涵盖量大,从事人大代表工作,不仅要成为专才,更要成为全才,既要熟悉法律法规,精通业务,也要掌握市场经济、科学技术等方面的综合知识,着力改善知识结构,丰富知识储备,充实知识底蕴,提升综合素质,努力做到“专”、“全”结合,运筹帷幄,在学用结合上狠下功夫,不断提升做好人大代表工作的本领和能力。
牢记职责使命,履职意识过得硬。听民意、写建议、看落实,是人大代表应尽之责。除了一年一度的地方人代会,闭会期间的代表活动,是代表联系群众的主要形式,是代表发挥作用的重要途径。基层人大代表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代表法》有关规定,自觉以代表小组为单位,结合实际,积极参加代表联系群众、专题视察调研等代表活动,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评议、询问、约谈政府部门负责人等监督活动,把基层人大代表的履职意识植得更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