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上级有关规定,持续在全县行政区域内全面实施烟花爆竹禁售、禁燃工作,确保不发生因烟花爆竹造成的火灾事故、人身伤害事故和污染环境等危害。 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 一、易发火灾,引起人员伤害事故 燃放烟花爆竹,易引起火灾、导致人员受伤和财产损失,燃放烟花爆竹时由于没有防范措施和防护设备的保护,容易炸伤脸部和眼睛造成人员受伤。特别是在城区,建筑越来越高,人口相对密集,高空烟花等的燃放极易引发火灾,直接危害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二、空气污染 燃放烟花爆竹会产生大量的二氧化硫、二氧化氮、二氧化碳、一氧化碳等有害气体和各种金属氧化物的粉尘,其中,二氧化硫、二氧化氮是刺激性和腐蚀 性极强的酸性氧化物。大量燃放时,如果适逢无风或低气压的天气,有害气体一时无法飘散,就会强烈地刺激人的呼吸道,使人咳嗽,引起气管炎等呼吸系统疾病。 三、浪费资源 燃放烟花爆竹的同时,意味着把宝贵的资源纸张(树木)、化工原料(包括生产这些原料时造成的污染)都燃放掉,使大街小巷满地狼藉,加重环卫工人的工作量。 四、噪音污染 燃放鞭炮所发出的噪音对我们的生理和心理都有很大的影响。它不仅会损害我们的听力,还会损害人的心血管系统。燃放烟花爆竹产生的巨大噪音,使老人难以安睡,病人胆战心惊,学生无法静心学习、休息。许多时候,燃放时发出的突然巨响使行人受到惊吓,对患有心脏病的人来说,这种惊吓很可能导致十分严重的后果。 各位村民朋友,安全无小事,文明你我他,让我们携起手来,为了改善我们的大气环境质量、为了我们的每一个孩子的安全健康成长全面贯彻烟花爆竹禁售、禁燃要求。 老城镇人大主席团提醒您 在日常生活中 安全问题无时不有无处不在 安全永远第一位! 别再让悲剧发生! 愿我们的每一个孩子健康成长! 愿每一个家庭平安幸福!



生命的逝去值得我们每个人警醒!
祝我们的老城越来越文明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