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口市受不利气象条件影响,扩散条件持续转差,1月22-25日,将持续出现重度污染过程。为尽可能减轻污染峰值,有效改善区域环境空气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心健康,按照河南省污染防治攻坚办《关于启动重污染天气红色预警的紧急通知》要求,经周口市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决定,周口市于2021年1月22日10:00时起,启动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Ⅱ级相应)。太康县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决定,太康县响应周口市橙色预警管控,于1月22日10:00时起,启动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Ⅱ级相应)(解除时间另行通知)。
一、健康防护措施
(一)宣传、广电、通讯管理等部门负责督导、协调电视台、广播电台、电信运营企业等发布健康防护警示:儿童、老年人和患有心脑血管、呼吸系统等疾病的易感人群留在室内,确需外出的,需要采取防护措施;一般人群减少户外运动和室外作业时间,如不可避免,建议采取防护措施。
(二)教育部门负责督导已安装空气净化装置的幼儿园、中小学及时开启空气净化装置;组织中小学、幼儿园停止室外课程及活动。
(三)卫健委负责督导医疗机构增设相关疾病门诊、急诊,增加医护人员。
二、倡议性污染减排措施
(一)倡导公众绿色消费,单位和公众尽量减少含挥发性有机物的涂料、油漆、溶剂等原材料及产品的使用;
(二)倡导公众绿色出行,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电动汽车等方式出行,驻车及时熄火,减少车辆原地怠速运行时间。
(三)倡导公众绿色生活,减少能源消耗,冬季空调温度调低1—2摄氏度。
三、强制性减排措施
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期间,相关职能部门严格按照职责分工,认真做好工业企业减排、机动车减排、扬尘污染减排和其他污染减排(焚烧秸秆树叶、餐饮油烟、烟花爆竹以及生活源等)。加强对城市建成区及周边排污企业的管控力度,对应停未停、应限不限、预警前故意抬高排放量及用电量,或借“出于安全考虑无法停下来”“设备调试、检修”名义规避管控的企业依法依规严格处理,切实督促各项管控措施落到实处。
各宣传媒体、各单位要主动对社会发声,提醒公众做好健康防护措施,倡导公众低碳生活、绿色消费,同心协力做好重污染天气应急应对工作。
太康县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