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楼镇人大主席团转发市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周口市非法燃放烟花爆竹的举报奖励办法》
2021-01-19 来源:转楼镇联络站
1月11日,市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周口市非法燃放烟花爆竹的举报奖励办法》。举报人可通过电话、传真、书信、来访等方式,向污染防治攻坚办(举报电话:12369)或公安(举报电话:110)、应急管理(举报电话:12350)等部门举报。
举报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邮寄烟花爆竹的,经查证属实的,对举报人予以案值金额10%的奖励,奖励金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万元;举报燃放烟花爆竹属实的,每起奖励2千元;举报奖励资金由市应急管理局负责兑现。
审核人:周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