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推进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动员全县广大干部群众弘扬伟大抗疫精神,持续深化“好人之城”创建活动,持续巩固提升脱贫成果,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全面营造学典型、做好人、中原更加出彩太康添彩良好氛围,县委决定,今年继续在全县组织开展“十行百星”推荐评选活动。为切实做好评选表彰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精心组织、严格把关,推出一批作出贡献大、群众口碑好、事迹突出感人、体现崇高精神、典型示范性强的百星人物,大力弘扬共筑美好生活梦想的时代新风,把百星人物的榜样力量转化为百万群众的生动实践,在全社会形成崇德向善、见贤思齐、德行天下的浓厚氛围,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道德建设的新进展新成就谱写中原更加出彩太康添彩新画卷。
二、评选标准
(一)总体标准: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中事迹突出,具有良好综合道德素质,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公认的先进典型标杆、文明道德风尚的示范引领者。
(二)分类标准:
1.助人为乐之星。充满爱心、乐善好施,长期主动无私帮助他人,积极参加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和公益事业,赢得群众高度赞誉。
责任单位:县文明办
2.见义勇为之星。秉持公平正义,弘扬社会正气,关键时刻临危不惧、挺身而出,勇于维护国家、集体利益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产生重大社会影响。
责任单位:县公安局
3.诚实守信之星。在经济活动和社会生活中,始终坚持诚信为本、操守为重,以诚待人、以信取人,履约践诺、言行一致,具有很高的社会信誉和良好的守信形象。
责任单位:县文明办
4.敬业奉献之星。追求崇高职业理想,秉持认真负责的职业态度,甘于无私奉献,勇于创新创造,为国家和社会作出重大贡献,在本行业本领域具有引领示范作用。
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
5.孝老爱亲之星。注重家庭、注重家风、注重家教,孝敬父母、关爱子女、夫妻和睦,家庭关系和谐,在文明家庭建设中走在前列,群众广为颂扬。
责任单位:县文明办
6.脱贫贡献之星: 坚决贯彻中央、省、市、县脱贫攻坚工作部署,认真履职尽责,深入调查研究,积极推进“五养模式”,倾心用力真扶贫扶真贫,帮扶责任明确,措施得力,效果明显,帮扶对象满意,在促进贫困村调整产业、增加农民收入等方面取得突出成效,群众反响好。
责任单位:县扶贫办
7.平安建设之星:组织纪律性强,执法公正,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好。近年来,在综合治理、扫黑除恶、信访稳定、安全生产等领域,能深入开展社会矛盾化解,积极探索社会管理创新,不断强化平安建设各项措施,在维护太康社会稳定、打击违法犯罪等方面工作业绩突出,群众满意度高。
责任单位:县政法委
8.乡村振兴贡献之星:按照全面落实“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坚持以农村精神文明建设为统领,在文明村、平安村、卫生村、产业富民村、美丽宜居村、党建示范村创建方面,务实重干、敢于担当,成效突出的基层组织或个人。
责任单位:六村共建办公室
9.抗疫之星:不畏凶险、勇于逆行,支援湖北、武汉的同志及战斗在发热门诊、确诊和疑似病人转运、疾控等岗位的医务工作者;冲锋在前、守土如磐、默默奉献,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米的防疫一线乡镇、社区(村)工作者;深明大义,积极筹措各类物资、主动捐款捐物的爱心人士。
责任单位:县卫健委
10.新乡贤之星:各级退休老干部、老同志以及在外从政、求学、经商办企业和各类专业技术人员,能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实际行动弘扬优秀传统文化,涵育文明乡风,传递社会正能量;热衷家乡公益事业,具有较强的奉献精神和较高的道德威望,能为乡亲们办实事、办好事,有良好口碑和较强能力,对家乡有较大贡献。
责任单位:县文明办
11.招商引资之星:全面贯彻县招商引资突破年工作会议精神,沿着县域治理“三起来”方向阔步前进不动摇,打造县域特色不徘徊,善待投资主体不欺瞒,一心一意谋发展不分神的总要求,对在太康这片朝气蓬勃、充满生机的热土上投资创业及引进投资客商的各界人士。
责任单位:县商务局
12.工匠之星:在科技生产、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等一线岗位上直接从事生产、技术、研发等工作,在实施工艺、技术等方面技术精湛,拥有不可替代、至关重要的地位;所具备的技能、技艺在本单位、本行业、本领域处于领先水平,拥有一定的社会影响力和知名度;体现领军作用,善于攻坚克难,能解决实际问题并屡建战功。
责任单位:县总工会
三、实施步骤
(一) 宣传评选办法。12月下旬,印发《关于开展第十二届太康县十行百星评选活动的实施方案》,全面启动推荐评选工作。
(二) 发动群众推荐。各乡镇,县直各单位要积极组织推荐本乡镇(单位)人员参与评选活动,为第十二届太康县十行百星评选表彰打下扎实的群众基础。对曾荣获河南好人、周口好人或荣登“中国好人榜”而未被评为十行百星者,可优先推荐。推荐候选人中,除已牺牲(或去世)的之外,一般不推荐16岁以下的未成年人。
(三) 遴选候选人。各乡镇要按照第十二届太康县十行百星分类标准,每个类别推荐人数不少于1人。县直有关单位要注意挖掘本部门本单位的身边典型据实推荐。十行百星类型责任部门要根据基层推荐候选人,按照1:2的比例向评选办公室推荐所属类型候选人。对完不成上报任务的乡镇、责任单位不得参与下一年度文明村镇、文明单位评选;已为市级文明村镇、文明单位者,不得申报省级文明村镇、文明单位,不得享受文明村镇和文明单位待遇。评选小组将通过对候选人的资格审核、走访考察、网络投票、公众代表投票、类型专家组投票、评审小组投票等工作,确定候选人,报评选组委会办公室。每个候选人只参加一个类别的评选。
(四)广泛征求意见。评选组委会办公室根据责任单位评选结果,征求纪检、卫健委、综治、环保等部门意见,在县主流媒体公示无异议后,最终确定“十行百星”正式人选。
(五) 上报候选人材料。各乡镇、县直各单位确定的候选人报经本级活动组委会审定后,按类别分别填报“第十二届太康县十行百星推荐表”(见附件),附一寸免冠彩照和1500字、500字、200字左右的先进事迹材料(材料要求:事迹真实可靠、表述准确贴切、条理清晰分明、语言简明朴实)。候选人《推荐表》、照片及详细事迹材料一式3份。所有材料及照片电子版请发送至县活动组委会办公室电子邮箱(tkxwmb666@163.com)。由于县活动组委会对各乡镇和各单位报送的候选人还将进行资格审查、评审,对拟推荐人选进行公示等工作,请各乡镇、各单位务于1月15日前,将推荐候选人及相关材料报送县活动组委会办公室,逾期未报视为放弃。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把推荐评选第十二届太康县十行百星作为今年精神文明建设的重点工作来抓,摆到重要位置,精心组织实施,高效圆满地完成各项任务。
(二) 严谨有序评选。要坚持标准从严、公正评选,认真做好群众推荐、遴选审核、公示宣传、投票评选等各环节工作,坚持群众路线,扩大视野、深入考察,真正把先进标杆人物推荐上来,确保评选出的百星人物经得起实践和历史的检验。
(三)严把事迹材料。各乡镇、各单位要严把候选人的事迹材料;要深入了解候选人先进事迹,认真起草,要求事迹材料主题突出、语言精练、事迹突出。
(四)重在宣传学习。要坚持重在宣传学习、重在道德实践,把宣传工作和学习活动贯穿评选表彰全过程,要组织各类媒体深入宣传报道道德典型人物,运用制作刊播公益广告、举办专题展览、组织故事汇巡演等方式,弘扬百星人物崇高精神,使评选表彰过程成为宣传先进事迹、践行模范精神的过程。
(五)关爱百星人物。要持之以恒地关心关爱百星人物,认真落实中央文明办和河南省文明办《帮扶生活困难道德模范实施办法(暂行)》,深入了解新当选百星人物的工作生活情况,对于存在实际困难的给予资助,体现党和政府的关心关爱,体现社会的温暖,树立好人好报,德者有得的价值导向。
此次评选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请各乡镇和相关单位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做好百星人物遴选推荐工作,严把事迹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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