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峰区头二三街道人大代表联络站代表学习制度
一、代表要认真参加各级人大组织的学习,要端正态度,不迟到,不早退,遵守学习纪律。
二、每两个月组织代表学习一次,每次联络站指派一名代表主持,代表按要求组织教案、教材。
三、代表所在单位要根据《代表法》规定,在时间上给予保证。
四、要认真做好学习笔记,按要求撰写学习心得和学习总结。
五、在学习中认真讨论、积极发言,发扬互帮互助的良好学风。
六、代表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学习的,需事先请假并说明原因,对无故不参加的代表要进行通报批评,并记录在代表年度履职档案内,每年请假次数不得超过年度总学习次数的三分之一,否则,取消其年度评优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