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城镇宣传殡葬改革工作

2020-12-31     来源:老城镇人大主席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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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城镇宣传殡葬改革工作

民政局工作人员宣传道,我县属于火葬区,全县所有城乡居民去世后均应实行火化。少数民族城乡居民去世后,在尊重民族习俗的基础上,提倡火化、节地生态安葬。全县所有党政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包括离退休、自收自支人员、劳务派遣人员)和乡镇、街道、村三委干部、广大党员本人及其直系亲属去世,享受特困等各项保障普惠的人员去世,都必须实行火化。

后东行政村支部书记韩学士表示自己一定会带领全村干部积极宣传殡葬改革工作,争取有效革除本村丧葬陋习,倡导移风易俗,树立文明新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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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人:乔春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