葛埠口乡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八次会议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办法:
一、根据《原阳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政府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的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二、乡政府2020年度民生实事候选项目(以下简称候选项目)4个,计划实施民生实事项目3个,差额1个,实行差额投票表决。
三、投票表决应在代表大会全体会议上进行,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
四、投票表决必须在到会代表超过全体代表半数时方可进行。
五、代表对表决票所列的候选项目可以投赞成票,可以投不赞成票,也可以弃权。填写表决票时,对表决票上所列候选项目,如赞成,在候选项目右边的方框内画“√”;如不赞成,在候选项目右边的方框内画“×”;如弃权,不画任何符号。表决票要用钢笔或圆珠笔画写。表决票写错的,可以申请换发。到会参加投票的代表因故不能画写表决票的,可以委托自己信任的人代为画写,受委托人必须在该代表的监督下按照其意见画写表决票。
六、表决票上所选的项目数,少于或等于应选项目数的为有效票;多于应选项目数的为废票;不按规定画写或符号辨别不清的表决票,视为废票。
七、大会表决设总监票人1名,监票人2名。计票工作人员由会议秘书处指定。
八、大会投票时,发出的表决票数与到会的代表数相符,才能进行投票;收回的表决票,等于或者少于发出的表决票数,表决有效;收回的表决票数多于发出的表决票数,表决无效,应重新进行投票。
九、民生实事项目的得票数应超过全体代表半数,按照获得赞成票数的多少依次选定3个;若排名最后的候选项目得赞成票票数相同,则由会议主席团决定;若候选项目得赞成票票数过半数的不足3个,则过半数的候选项目全部定为2020年民生实事项目。
十、投票表决过程中如发生本办法规定以外的情况,由会议主席团研究决定。
十一、本投票表决办法经葛埠口乡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八次会议全体会议通过后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