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退役士兵报考公务员、应聘事业单位,其在军队服现役经历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或聘用;在政法干警招录时,根据全省统一安排,确定一定比例的定向招录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参加市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总分加5分,参加县级、乡镇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2.在录用基层专武干部时,优先招录退役大学生士兵。
3.大力表彰在部队立功受奖的周口籍现役军人,被授予荣誉称号的奖励2万元,荣立一等功的奖励1万元,荣立二等功的奖励5000元,荣立三等功的奖励1千元。以召开庆祝大会或上门方式送达喜报,荣立二等功以上的由市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周口军分区政治工作处和县(市、区)相关领导共同送达,荣立三等功的由县(市、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和人武部共同送达,被评为优秀士兵的由乡镇(街道)安排人送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