浚县屯子镇人大主席团关于开展各级人大代表述职活动的通知
根据浚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县十五届人大代表向选举单位述职活动的通知》(浚人常办〔2020〕9号)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密切代表与原选区选民的联系,增强代表自觉接受选民监督的意识,促进代表更好地依法履行职责。经镇人大主席团研究,决定开展各级人大代表述职活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述职的对象
按照每位代表在届内述职一次的要求。每个代表活动小组确定不少于人大代表总数的20%进行述职。
二、述职的内容
1、学习宣传宪法和法律法规,贯彻执行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的情况;
2、出席县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情况;
3、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提出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的情况;
4、参加县人大常委会或镇(街道)人大组织的学习、视察、调研、执法检查、代表联络站活动、代表小组活动等情况;
5、贯彻“三联系三服务”制度情况;
6、履行代表职责中存在的不足及今后工作打算。
三、述职的方式
采取代表向选民述职,选民提出意见建议,并对代表履职情况进行民主测评的方式进行。根据要求,参会的选民代表应有一定数量和代表性,人数一般在30人左右。
四、具体步骤
整个述职工作分为准备、述职2个阶段进行。
(一)准备阶段(12月上旬至中旬)
1.制定代表述职活动实施方案。
2.召开述职工作动员会,统一部署人大代表述职工作。
3.代表活动小组确定开展述职活动的代表和选民代表人数及人选安排,部署代表的述职工作。
4.参加述职的人大代表撰写书面述职报告,填写《县人大代表述职情况登记表》(一式三份),于12月20日前上交代表活动小组组长。
5.参加述职大会的选民代表通过走访和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广泛征求选区选民对述职代表的意见建议。
(二)述职阶段(12月下旬)
由代表活动小组在相应选区召开代表述职会议,由人大代表向选民述职,选民向述职的人大代表提出意见建议。代表述职会议以无记名测评形式对述职代表的履职情况进行民主测评,测评分“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三个档次。测评结果不进行现场公布,会后由代表活动小组组长向代表本人反馈。
五、相关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做好述职工作。开展人大代表述职活动,是体现人民当家作主,体现代表由选民选举产生并对选民负责的法律精神的重要举措。参加述职的人大代表要认真总结好本届来的代表履职情况,撰写好书面述职材料,填写好《县人大代表述职情况登记表》,自觉征求和听取选民意见,进一步发挥代表作用。
(二)加强组织领导,搞好工作协调。各代表活动小组要认真组织开展代表述职工作,指导代表撰写好述职报告、筛选好选民代表、召开好述职会议。其他参加单位要协助述职代表做好相关工作,为代表述职创造有利条件。
(三)抓好总结整改,务求工作实效。各代表活动小组对本次述职活动应做好记录和总结,代表要高度重视选民提出的意见建议,对照要求做好自身整改,使述职活动不流于形式,将述职工作的成果转化为工作实效和动力。
浚县屯子镇人大主席团
2020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