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代表联系选民制度

2020-12-10     来源:北窑街道人大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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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人大代表在参加人代会和代表活动前,应当积极主动地深入选区,围绕人代会的议程和代表活动的内容,以及群众关心的问题,通过召开座谈会、走访群众等多种形式,听取选民的意见和建议。

       二、代表应当在广泛联系选民的基础上,同5-10名选民保持经常联系,听取他们对各方面工作的意见,并做好记录。

       三、代表要认真受理和接待选民的来信来访,对于选民来信来访所反映的问题,应及时向代表联络站和街道人大工委反馈。

       四、代表应当积极向选民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并根据要求认真传达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各项决议、决定。

       五、代表在任期内应当向选民汇报履职情况,虚心接受选民监督。

       六、代表应做好联系选民记录,联系情况记入《代表履职情况登记表》。


审核人:闫秀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