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战略和全局高度作出的重大决策。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一场硬仗。事关乡村生态振兴,事关农民群众获得感、安全感、幸福感的有效提升,事关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全面实现。
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以来,由于群众工作不实、政府大包大揽过多、农民群众参与意识不强等,一些地方仍不同程度存在“政府干,农民看”和“干部干,群众看”的现象。农民群众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中的主人翁意识不强,主体作用发挥十分有限。如何切实发挥农民群众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中的主体作用,充分调动广大农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结合工作实践,个人觉得可以从群众“想不想”“能不能”“会不会”发挥作用和发挥作用“好不好”四个方面着力,让更多农民群众摒弃“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错误意识,自觉主动“躬身入局”,全力支持事关自己切身利益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
一、充分尊重群众意愿,找准结合点做足做实宣传发动,着力解决农民群众“想不想”发挥主体作用的问题
(一)深入调研,让群众干想干的事。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需要整治的任务和内容很多,涉及农村生活垃圾、生活污水、厕所粪污、村容村貌提升、农业生产废弃物治理等诸多方面,我们必须始终站稳人民立场。推进整治前一定要深入调研、分清主次、结合实际、突出重点、逐步推进,核心和关键还是要充分尊重群众意愿。每年围绕老百姓最急切、最需要解决的环境问题,确定一两项或几项重点任务加以推进,做老百姓想做的事情,切忌“胡子眉毛一把抓、所有任务一起上”。避免走入“做了自己想做的事,但没做群众想做的事”的误区,导致群众意愿不强、参与度不高。
(二)加强引导,让群众作该作的主。当前,由于一些地方群众宣传发动工作不细致,农民群众对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仍不了解、不清楚,存在因“不知道而没参与”的问题。一些乡村对公共事务的民主管理流于形式,一些农民群众民主意识、社会责任意识较弱,“等、靠、要”思想较重,同时还存在“知道了也不参与”的问题。为此,要进一步完善村级重要事项公开、公示制度,保障好农民的知情权、决策权、监督权。同时通过教育、培训、宣传、引导等方式,帮助农民了解和行使参与村级事务决策、协商和监督的权利,提升作为农村基层治理主体和受益主体的能力,让农民群众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中有话语权、有存在感,发挥其聪明才智,实现民事民议、民事民办、民事民管的良好格局,有效避免一些基层干部的“长官意志”和“替民作主”,避免基层政府的越位和错位,避免挫伤农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
(三)做好动员,让群众动该动的手。围绕农民群众的所思所想所盼确定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做什么”和“怎么做”后,要进一步全面细致做好农民群众的思想工作。通过院坝会、塆组会、村民大会或挨家挨户上门动员,发放宣传单、明白卡、倡议书,建立村庄QQ、微信群等做实群众宣传动员工作,争取农民群众理解支持,跟老百姓讲清楚环境整治的重大意义,讲清楚政府、村集体和村民在环境整治中所扮演的角色、承担的责任和要做的具体事情,做细做实农民群众的宣传发动工作,各司其责、全民参与、一起动手、共同整治,凝聚农民群众磅礴力量,避免政府大包大揽,避免基层组织单打独斗,避免农民群众置身事外成为“局外人”。
二、大力发展乡村产业,找对致富路做优做强集体经济,着力解决农民群众“能不能”发挥主体作用的问题
(一)发展特色产业,留住能整治的主力。乡村振兴,基础和前提是产业振兴。在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过程中,农民群众参与度高、整治效果较好的,大都是乡村产业发展较好的、有一定经济基础的村庄。而人口大量外出,仅老人小孩留守的村庄,参与度都相对较低,且效果也较差。为此,要更好发挥农民群众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就要找准发展壮大乡村特色产业的发展路径,结合不同村情选择优势特色产业。特别是要密切结合互联网经济进行谋划,结合本村资源禀赋充分利用新媒体、新手段、新业态推进一村一业、一村一品发展壮大,让更多农村青壮年能在家门口就业,能留在乡村参与家乡建设,成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主力军。
(二)壮大集体经济,提供能整治的保障。湖北省作为我国中部省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历史欠账较多、任务较重,需要投入的资金量较大。全省大多市县财政还是“吃饭财政”,环境整治资金投入的压力较大。如果仅仅依靠中央和省级资金投入,既无法解决根本问题,也不会持续长久。要全面调动农民群众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积极性,就要想方设法、因地制宜、因村施策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宜统则统、宜分则分、统分结合,围绕环境整治推进农旅融合,发挥资源优势,盘活闲置资产,依托特色产业带动等,把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与村集体经济发展壮大紧密联系起来,让老百姓不仅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中获得生态实惠,还获得经济实惠,为群众参与整治提供保障。
(三)鼓起百姓口袋,夯实能整治的基础。农民群众之所以不愿意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因为需要投入时间成本、人力成本和金钱成本。为此,我们既要鼓励农民群众积极履行相应的整治义务,还要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有关项目建设过程中优先吸纳积极参与的农民群众就近打工创收,让他们通过积极参与履行义务之外,还可以通过辛勤劳动获得相应报酬,鼓起群众的“钱袋子”,激发他们参与整治的积极性。此外,我们除了推进农村人居硬环境整治外,还要统筹推进农村教育、医疗卫生、文化等社会事业软环境的改善发展,进一步缩小城乡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差距,减少农民群众在医疗、养老和子女教育方面的开支,解除老百姓医疗、养老等后顾之忧,让群众放心、安心、全心投入环境整治。
三、积极构建长效机制,找到好载体做好做响考核评比,着力解决农民群众“会不会”发挥主体作用的问题
(一)强化村集体的激励。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需要压紧压实各级责任,营造比学赶超氛围。按照“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要求,要全面落实基层书记亲自抓的责任,定期组织开展拉练评比,通过相互学习、评比排位,全面压紧压实基层组织发动群众参与的责任。对开展工作扎实、推进有力、成效明显的给予一定资金奖励,激发村集体的积极性。对得分较低、排位靠后且效果较差的,通过适当惩罚和点名曝光等方式进行“刺激”,激发村集体的主动性,让村集体真正把农民群众组织起来,扎实开展环境整治。
(二)加大老百姓的奖补。对农民群众积极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可以通过组织开展相应的评比表彰活动,颁发悬挂“最清洁”“最干净”“最卫生”等标识牌进行精神鼓励。同时建立环境整治积分制度,定期检查评比计分,安排物资通过开展积分兑换生活日用品激励,推进整治常态化开展。此外,教育部门可以继续深化“小手拉大手”活动,妇联、共青团等群团组织可组织开展“文明家庭、星级文明户、最美家庭、最美庭院”等创建活动,实施“乡村振兴巾帼行动”, 开展“美丽中国·青春行动”,做大做响创建活动品牌,充分发挥“半边天”和广大青少年作用,加大表彰奖励力度,示范带动广大农民群众积极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
(三)加强当事人的监督。充分发挥农民群众的监督举报作用,突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建设监督、村庄保洁员履职监督和村民相互监督,建立村庄微信群,设立有奖举报制度,加强对村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整治成效的监督,加强有关项目施工建设质量的监管,加强对乱丢乱扔、乱搭乱建、乱泼乱倒等破坏环境卫生行为的监督,通过手机随时随地拍照上传问题图片,及时发现和督促问题整改,倒逼相关当事人保质保量推进环境整治、养成爱护环境良好习惯。
四、全面建成强战斗堡垒,找好村两委做精做细基层自治,着力解决农民群众发挥主体作用 “好不好”的问题
(一)选优配强“两委”班子。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做的都是农村工作和群众工作,选优配强村“两委”班子至关重要。村“两委”班子是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领头雁”和“先锋队”,基层党组织没有建设好,“火车头”便没有动力和凝聚力,自然就带动不了群众、组织不了群众、发动不了群众、依靠不了群众,最终无法形成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合力。因此,在村“两委”班子换届时要精心安排、充分准备,坚持标准、严格要求,尊重民意、深入考察,通过“引”“选”“育”“调”等方式,吸引回乡致富带头人参加竞选,推选优秀返乡青年,培养启用优秀大学生村官,真正选出老百姓公认度、满意度高的村“两委”班子,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供强有力的基层组织保障。
(二)全面用好乡贤能人。在工业化达到相当程度后,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是一种普遍性的趋向。当前,党中央决定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说明我国已从过去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阶段过渡到了优先发展农业农村阶段。大量社会资本将逐步加速进入农业农村领域,一些乡村外出的能人乡贤,将逐步把个人投资和发展的重心向农业农村领域转移。为此,我们要抢抓机遇、顺势而为,充分发挥农业农村的特有优势,围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包装谋划有关项目,打好亲情牌、乡情牌,吸引本地外出的能人乡贤返乡创业,促进农村人居环境全面改善提升。
(三)积极推进村民自治。更好发挥好农民群众的主体作用,就要保障和支持农民群众建立村民理事会、红白喜事理事会等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的乡村自治机制,健全完善村民一事一议机制,加强和改进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村民议事会、村民理事会、村民监事会等组织形式在实现村民自治中的积极作用,使广大农民群众能够有效参与乡村重要事务的计划和决策,真正实现群议群策群力、共商共建共享。
总之,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我们只有站稳农民群众立场,站在属于农民的农村,去聆听农民群众最想要整治什么、最需要什么样的人居环境,给他们以充分的话语权、自主权,才能最大程度激发农民群众的主体作用,全面调动和释放亿万农民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真正全面实现乡村振兴中的生态振兴,创建一个农民群众满意的人居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