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表履职】国家宪法日

2020-12-05     来源:老城镇人大主席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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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宪法日】今年11月30日至12月6日是全国第三个宪法宣传周,今年的宣传主题是: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是我们共同的责任。四中全会公报提出,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宪法的生命力和权威也在于实施。

“宪法不是为了印在纸上、挂在墙上给人看的,但是多年来,宪法的实施和保障是不完备的。”在不少人的头脑中有一种观念,认为刑法、民法是比较严厉的法律,违反这些法律要受到制裁。但宪法好像是很“宽容”的,违反宪法可以不追究法律责任。这种“违法可怕,违宪不可怕”的观念相当普遍。其实,违宪,是最严重的违法。“这首先是由宪法与其他法律的关系决定的。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凌驾于所有法律之上,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从内容上来讲,宪法是人民权利宪章,最大程度集中了全国人民的共同意志、追求和信念,具有至高无上的地位。”

设定国家宪法日是为了增强全社会的宪法意识,弘扬宪法精神,加强宪法实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并决定把每年12月4日制定为国家宪法日。每年12月4日,国家都会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活动。

       老城镇人大主席团通过微信,村级喇叭等方式向群众宣传法律知识,引导群众知法守法。

审核人:乔春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