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住钱袋子 护好幸福家
----致全县广大群众谨防非法集资陷阱的一封信
全县广大群众:
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和人民群众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一些社会不法分子利用群众迫切的投资获利心理,开展非法集资活动,编造各种投资名目,以高利息、高回报、低风险为诱饵,骗取大量资金,严重扰乱了社会市场经济秩序,在社会上造成了不良影响,也给一些家庭带来极大的财产损失。
近年来,非法集资的手法多样翻新,公安机关在工作中主要发现以下几种典型手法:一是假借P2P名义非法集资。即套用互联网金融创新概念,设立所谓P网络借贷平台,以高利为诱饵,采取虚构借款人及资金用途、发布虚假招标信息等手段吸收公众资金,突然关闭网站,携款潜逃。二是假冒民营银行的名义。借国家支持民间资本发起设立金融机构的政策,谎称已经获得或正在申办民营银行的牌照,虚构民营银行的名义发售原始股或者吸收存款。三是打着境外投资、高新科技开发旗号。假冒或者虚构国际知名公司设立网站,并在网上发布销售境外基金、原始股、境外上市、开发高新科技等信息,虚构股权上市增值前景或者许诺高额预期回报,诱骗市民向指定的个人账户汇入资金,然后关闭网站,携款逃逸。四是非融资性担保企业以开展担保业务为名。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发售虚假的理财产品;另一个是虚构借款方,以提供借款担保非法吸收资金。五是房地产企业变相融资,即将整幢商业、服务业建筑划分为若干个小商铺进行销售,通过承诺售后包租、高额返还租金或到一定年限后回购,诱导公众购买,或是在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前,以内部认购、发放VIP卡等形式,变相进行销售融资。六是打着“养老”旗号引诱老年人投资,以投资养老公寓、异地联合安养为名,以高额回报、提供养老服务为诱饵,引诱老年群众“加盟投资”;或是以销售保健、医疗产品名义,通过举办所谓的养生讲座、免费体检、免费旅游、发放小礼品、亲情关爱等方式骗取信任,吸引投资。七是以高价回购收藏品为名非法集资,以毫无价值或价格低廉的工艺品、字画等所谓的收藏品为工具,声称有巨大升值空间,承诺在约定时间后高价回购,引诱群众购买。
我国有关金融法律、法规规定: “只有取得"金融许可证的商业银行、信用联合社有向社会公众吸收存款的资格”。其他任何单位、企业(公司)、个体工商户、个人等,从事吸储揽储和社会集资活动都是非法的。在此,我们衷心提醒您:要增强理性投资意识, 自觉抵制高利诱惑,远离非法集资;请谨记“参与非法集资自己承担损失,组织非法集资必受法律严惩”。希望广大群众提高警惕,防范投资风险,拒绝高利诱惑,珍惜一生血汗,自觉抵制非法集资。如有发现,请立即向有关部门报,共同维护我县良好的经济和社会秩序。
举报电话: 110 6822116 6911011(毛庄镇)
太康县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