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代表联络站接待选民工作细则

2020-11-11     来源:屯子镇人大主席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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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建立代表接待日制度,接待时间为每月第一周周五当天的工作时间。

二、设立代表接待室,落实“双员制”接待原则,值班代表分为民情联络员和政情咨询员,民情联络员负责收集社情民意,政情咨询员负责解答群众咨询,协调落实群众意见办理。

三、代表接待日前三天在社区(选区)张贴通知,公布接待时间、地点、代表信息等内容。

四、人大代表应当按照接待工作安排,准时参加接待活动。如遇特殊情况,本人必须提前一天请假,以便及时调整人员。

五、代表在接待活动中应佩带代表证,向反映问题的选民群众宣传好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做好解释和说明工作。

六、代表接待日,由接待代表直接受理选民群众反映的问题,并填写相关台账。非代表接待日,由联络站联络员填写相关台账,了解掌握基本事由和要求,并告知下次接待代表的姓名和时间。

七、选民群众反映问题的处理意见,由联络站联络员向反映问题的选民群众以书面或口头形式给予答复。

八、接待后三天内,由人大代表联络站将接待情况和有关问题汇总报送镇人大。


审核人:王瑞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