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0年10月22日,镇人大主席团成员,镇人大代表,聂庄村支部书记王全永布置本村宅基地改革工作宅基地制度改革的主要目标有三个,一是让农民“居有其屋”,二是实现农民的土地财产权,三是腾退多余宅基地。“居有其屋”是宅基地改革最基本的前提,“耕者有其田,居者有其屋”,这是农村最基本制度安排和社会保障。
实现农民土地财产权和增加农民收入是当前一些地方进行宅基地制度改革的重要着力点,各地都希望通过宅基地制度改革来大幅度提高农民收入与生活环境,并将之作为衡量改革成功与否的主要标准。 中国农村实行“一户一宅”制度,作为村社集体的成员,所有农户都有从村社集体免费获得、无偿使用宅基地的权利。中国农村集体所有制为所有农户提供了“耕者有其田”、“居者有其屋”的基本保障。当前中国正处在史无前例的快速城市化进程当中,大量农民工乃至农民家庭进城务工经商,甚至在城市安居下来,土地对于农民的基本保障与过去已有所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