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代表在每次人代会和代表小组活动前,应积极主动地深入选区,围绕人代会议程以及人民群众关心的问题,听取选民的建议和意见。
二、代表应在广泛联系选民的基础上,同5—7名选民(或者户)保持经常性联系,听取他们对各方面工作的意见。
三、代表要认真听取选民的建议和意见,对他们反映的问题要及时向县人大常委会反映。
四、代表应积极向选民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并根据要求认真传达上级人大会议精神。
五、代表在任期内,应向选民汇报履行职责情况,进行述职,接受监督。
六、代表要认真接待和受理选民的来信来访,坚持每月接待选民不少于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