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代表联系人民群众的工作内容
(一)向人民群众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各级党委的重大决策部。
(二)向人民群众宣传宪法和法律法规以及本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并了解在基层的贯彻落实情况。
(三)走访选民,听取其要求,为提高质量的议案、建议做准备。
(四)绕本级人大常委会的监督工作,征求代表所在单位或选民的意见和建议,为应邀列席本级人大常委会会议做准备 。
(五)向选民报告履行代表职务情况。
二、代表联系人民样众的方式方法
(一)公开代表信息、姓名、单位、职务、联系方式。
(二)县人大代表同原选区的7-10名选民保持联系。
(三)通过专题调研、集中视察、走访、座谈等方式与选民加强联系。
(四)在人大代表之家接待人民群众一年不少于两次。
(五)参加“主任接待代表日”活动。
(六)向选民报告展行代表职责情况。
三、代表反映人民群众提出的意见和要求,以审议意见的形式提出,也可以议案或议、批评和意见提出。
四、提出的议案、意见转交给本级人大,本级人大再转交绘有关部门处理解决。
五、对议案、建议的办理加强督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