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栾镇关于加强三秋期间秸秆禁烧及综合利用工作的通告

2020-09-21     来源:丁栾镇人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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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镇广大农民朋友们:

       为切实做好秸秆禁烧及综合利用工作,改善大气环境,省委、省政府、县委、县政府对今秋秸秆禁烧工作提出了严厉要求,为落实上级会议精神,现就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广大群众要严格遵守安全生产和秸秆禁烧有关规定,严禁露天焚烧秸秆,严禁在田地、公路两侧、树木附近等处乱堆乱放秸秆,农作物秸秆、根茎、杂草、树枝、树叶等一律严禁焚烧,凡露天焚烧的行为均属违法行为。对于因焚烧酿成火灾,造成财产重大损失的。将依法追究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鼓励广大群众通过土地深耕、秸秆还田、打孔、回收等途径,对农作物秸秆进行综合利用。对不能立即消化利用的秸秆、八角、杂草等,由镇、村统一指定地点集中存放,严防火灾隐患。一旦发生火灾,要迅速组织力量进行扑救。

      三、各村要成立巡逻队,二十四小时监控秸秆禁烧情况,发现乱堆乱放的要及时督促清运,发现火情及时组织扑救,并对所包地块责任人及点火人根据焚烧程度依法处理。镇秸秆禁烧督导组将深入各村巡回督导,对违反规定不听劝阻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迁就。对阻挠执行公务的,依法给予治安处罚,对恶意滋事的坚决追究刑事责任。

      四、由镇农办牵头,加大对各村的机械调配力度和对秸秆收集、打捆、清运清楚的督查。

      五、欢迎社会各界参与监督禁烧工作,积极举报焚烧秸秆的违法行为,举报经公安部门查实处理后,将给予举报人二百到五百元的奖励。服务热线八九九六零零幺。

      特此通告。


审核人:侯任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