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季度:
1.参加县人代会,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等工作报告,发表意见建议。
2.撰写和向县人代会提交代表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
第二季度:
3.组织学习“代表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努力提高代表履职能力。
4.深入选举单位,关注民生,广泛听取人民群众的呼声。
第三季度:
5.紧扣中心,组织视察。
6.围绕热点,专题调研。
7.听取和了解代表议案、建议办理情况。
第四季度:
8.参加县人大常委会和乡镇人大主席团(街道人大工委)组织的代表视察、调研等活动。
9.总结本年度开展活动情况,评选、推荐优秀县人大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