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各级人大代表:
2020年6月23日,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了《周口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一审后,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组织人员修改了《条例(草案)》,形成《条例(草案修改征求意见稿)》。为充分体现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原则,推进立法公开化进程,切实提高立法质量,做好条例立法工作,现将《条例(草案修改征求意见稿)》向全市各级人大代表征求意见和建议。
一、征求意见时间
2020年9月4日至9月27日
二、意见反馈方式
1.来信邮寄地址:
周口市川汇区莲花路中段人大综合楼
周口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 邮编466000
2.联系电话: 0394-8269862
附:《周口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草案修改征求意见稿)
周口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
2020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