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潭乡发布征求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意见

2020-09-05     来源:吕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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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各级人大代表:

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了《周口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组织人员修改了《条例》,形成《条例》(草案修改征求意见稿)。为充分体现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原则,推进立法公开化进程,切实提高立法质量,做好条例立法工作,现将《条例》(草案修改征求意见稿)向全市各级人大代表征求意见和建议。

一、征求意见时间

2020年9月4日至9月27日

二、意见反馈方式

1.来信邮寄:

周口市川汇区莲花路中段人大综合楼

周口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   邮编466000

3.电话:0394-8269862


审核人:祝子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