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03月18日17:01:33周一
莲池镇广大群众:
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从树牢“四个意识”、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守住耕地保护红线,农村建房“八不准”:
一、不准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建房。
二、不准强占多占耕地建房。
三、不准买卖、流转耕地违法建房。
四、不准在承包耕地上违法建房。
五、不准巧立名目违法占用耕地建房。
六、不准违反“一户一宅”规定占用耕地建房。
七、不准非法出售占用耕地建的房屋。
八、不准违法审批占用耕地建房。
莲池镇人大主席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