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代表如何写好建议、批评和意见

2020-08-19     来源:莲池镇人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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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

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简称建议),是指代表个人或者代表联名,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期间或者闭会期间,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或其常委会书面提出的对各方面工作的建议、批评和意见。

对代表提出建议的权利,法律上有明确规定。《地方组织法》第十九条规定“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提出的对各方面工作的建议、批评和意见、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办事机构交有关机关和组织研究处理并负责答复。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提出的对各方面工作的建议、批评和意见,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交有关机关和组织研究处理并负责答复。”《代表法》第十八条规定:“代表有权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提出对各方面工作的建议、批评和意见。建议、批评和意见应当明确具体,注重反映实际情况和问题。”

提出代表建议应符合的条件

1、内容应该是针对本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或“一府两院”各方面工作的;

2、应该以书面形式提出,口头提出大多是在各代表团开会讨论和审议时提出,或在人大代表参加视察和执法检查时提出。

代表建议的内容

代表提出建议的内容包括以下几方面:

1、属于本级人民代表大会职权范围内的问题。包括立法问题、监督问题等。也可以是对本行政区域内带有根本性、长远性重大问题的决策提出建议。

2、有关本级人大会议中的各项工作,包括在审议报告中发现的问题及有关人大常委会各项工作的问题。

3、属于本级人民政府职权范围内的问题。如制定行政法规、规章问题,编制和执行预算问题,经济工作、城乡建设、教科文卫、计划生育、民政、公安等方面的问题。

4、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各种社会问题。如改革发展稳定、节能减排、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保障和改善民生、环境资源保护等方面的问题。

5、以视察中发现的问题。如安全生产、食品安全问题等。

6、有关代表建议承办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7、代表所关心的其他方面的问题。

代表建议的写作要求

1、要有明确的标题和具体内容。①标题:要将建议的内容高度浓缩,概括为一句话,开门见山,简单明了,一语中的。如《关于发展旅游工作的两点建议》,就一目了然。②内容:要把要求解决的问题写得具体、明确,并有针对性地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或者建议,防止抽象、笼统、空洞或者泛泛而论,或者只有议论没有具体意见和要求。比如,有的建议只有一句话,“建议加强政府建设”。提这条建议的代表用意是好的,但这条建议的具体意见和要求并没有反映出来,这就不是一条好建议,而只能算是一条没有内容的标题式建议。

2、坚持一事一议。即代表把要反映的各种意见和要求分开来写,一条建议只讲一个问题或一个内容,以便承办单位办理。例如写农业方面的某一个问题,就不要去写工业问题。

3、使用大会统一印制的建议专用纸。为了保证代表建议的严肃性,方便建议的提出和处理,代表大会统一印制了代表建议的专用纸。如果建议是事先打印好的材料,可以订在建议纸的后面。

4、有代表的亲笔签名。如果是代表联名提出的建议,每位代表都要亲笔签名。代表在联名提出建议,每位代表都是亲笔签名。代表在联名提出建议的专用纸上亲笔签名时,要填写清楚自己的代表证号、邮政编码和详细通讯地址,以便于有关工作部门及时同代表联系。有的代表认为,代表建议联名越多表示这个建议越重要,因此努力争取更多的代表签名,其实建议的重要与否,不在于签名代表人数多少,主要看建议内容是否有价值,是否有真知灼见。

5、要书写工整。代表建议书写工整、字迹清楚,对提高办理工作效率和质量非常重要。目前,各承办单位在办理建议工作中,感到很困难的一个问题就是,有的建议书写太潦草,建议的内容、代表的姓名、通讯地址等看不清楚,这就难免影响办理质量。

代表建议的办理程序

代表建议的办理有严格的程序和要求。对会议期间提交的建议,大会秘书处相关处理机构会认真进行登记整理,并由人大常委会和政府有关办事机构根据各部门的职责,及时将每份代表建议转交负责该项工作的有关单位承办。对涉及几个部门负责办理的代表建议,应确定主办单位;对一时拿不准的,要主动征求有关部门、单位的意见后确定。对会议期间提交的代表建议,有明确的办理时限要求。即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大代表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提出的建议,有关机关、组织应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之日起三个月内,最迟不超过六个月书面答复代表。对交办的代表建议,各承办单位都有严格的办理程序,包括登记、分类、分发、协调、催办、拟文、核稿、签发、编号、打印、校对、发出、征求意见、立卷、归档、总结等事项。因特殊情况的限期内不能办结的,应当以书面形式向有关代表说明情况和理由。如果代表对答复不满意,由人大常委会有关工作机构负责交办理单位重新办理,并在一个月内重新答复代表。代表在闭会期间提出的建议,由人大常委会有关工作机构交办并负责催办。

提出代表建议的注意事项

1、所提问题属于哪级范围解决的,应当向哪级人民代表大会提出,如属于地方人大职权范围内应当解决的问题,不应向全国人大提出。

2、同一内容的问题,作为代表议案提出的,就不要再以代表建议提出,以避免不必要的重复办理。

3、以下几种情况不要以代表建议形式提出:涉及代表个人或代表亲属个人问题的;涉及检举、控告、申诉案件的;案件正在人民法院审理尚未作出生效判决的;代转人民群众来信的;属于法律、政策咨询、学术探讨、产品推介的;对党委及其所属部门的建议,不要以建议形式向人大会议提出,可以人民群众的身份,通过适当形式提出;其他不应作为代表建议提出的问题。

4、代表建议会前、会中、会后都可以提出。可个人提,可联名提,也可随时要求撤回。

代表议案与建议的区别

代表议案与建议的主要区别可归纳以下几个方面:

法定层次不同。即议案是法定提案人依照法定程序提请人民代表大会列入会议议程进行审议并作出决定的议事原案。建议是人大代表向人民代表大会或人大常委会或“一府两院”提出的对各方面工作的意见或建议。因此,议案的法定办理层次高于建议。也就是说,按法定程序的要求,议案是当年必办并要在来年人民代表大会上向全体代表报告办理情况的;而建议可当年必办,也可根据实际情况缓办。

提出方式不同。即代表议案必须是由代表按法定的人数联名,依照法定的程序提出。而代表建议,可以是代表个人提出,也可以是代表联名提出。

提出的范围不同。即代表议案内容必须是属于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或者人大常委会职权范围的。而代表建议的提出,可以针对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或者人大常委会职权范围内的各方面工作,也可以针对本级“一府两院”各方面的工作。

书写形式不同。即代表议案的书写形式要求由案由、案据和方案三部分组成,法律法规案还需附有法律法规草案文本和说明。代表建议的书写形式没有法定要求。

处理程序不同。即代表议案在处理程序上应由大会主席团会议决定是否列入大会会议议程;或先交有关专门委员会审议,提出是否列入大会会议议程的意见,再由主席团会议决定是否列入大会会议议程;而代表建议则由人大常委会有关工作机构直接交有关机关、组织研究处理。


审核人:乔春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