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代表述职制度
一、每位代表在一届任期内都要述职一次。
二、代表的述职活动由乡人大主席团组织。
三、代表述职的主要内容:
(一)学习宣传和贯彻执行宪法、法律、法规,以及人大决议决定的情况;
(二)参加人代会期间审议议案和各项工作报告,以及提出代表议案与建议、批评和意见等情况;
(三)参加闭会期间各项代表活动的情况;
(四)联系选民、听取和反映选民意见和要求,为群众办实事的情况等;
四、述职代表应当按照述职内容的要求,认真总结履职情况,撰写好述职报告。
五、代表述职后要对其进行评议,提出意见和建议,并进行测评,测评结果应当场公布。
六、评议意见和测评结果汇总后应书面反馈代表本人。
七、代表的述职报告,以及汇总后的选民评议意见和测评结果等材料应归档留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