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03月18日17:01:33周一
贯彻落实中央领导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决遏制农村乱占耕地建房,赊湾镇人大主席团提醒全镇选民、群众农村建房行为一定要做到“八不准”。
一、不准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建房。
二、不准强占多占耕地建房。
三、不准买卖、流转耕地违法建房。
四、不准在承包耕地上违法建房。
五、不准巧立名目违法占用耕地建房。
六、不准违反“一户一宅”规定占用耕地建房。
七、不准非法出售占用耕地建的房屋。
八、不准违法审批占用耕地建房。
赊湾镇人大主席团
2020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