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人大代表联络站组织活动是代表在人代会闭会期间活动的基本形式。人大代表联络站应当依据宪法和法律赋予代表的权利和义务,积极组织代表开展各项活动。
二、人大代表联络站在闭会期间主要开展下列活动:
1、学习宣传宪法、法律、法规以及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贯彻落实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
2、了解乡政府对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情况。
3、密切联系人民群众,听取和反映人民群众的意见。
4、围绕本乡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学习、视察、调研等活动。
5、参加乡人大主席团统一安排的培训、视察、执法检查、立法调研和专题调研等活动。
6、总结交流代表履行职责和联系人民群众的情况和经验。
7、向乡人大主席团提出各方面工作的建议、批评和意见。
8、接受原选举单位的监督,组织代表开展回原选举单位述职活动,回答原选举单位对代表工作和代表活动的询问。
三、人大代表联络站活动每年不少于4次。代表应积极参加代表联络站的活动,因病、因事不能参加活动的,要事先向站长请假。
四、人大代表联络站活动一般在原选举单位的行政区域内进行,也可以根据履行职责的需要,在乡人大主席团的统一安排下,在全乡范围内开展活动。
五、人大代表联络站可以单独开展活动,也可以与其他人大代表联络站联合开展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