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代表联络站代表联系群众制度

2020-08-09     来源: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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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设立人大代表公示栏,公开代表及联络员的姓名、单位和联系方式,便于群众联系代表反映问题。

二、设立人大代表信箱,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可通过信箱反映给代表;信箱信件由人大联络员负责收集和登记,并转交代表进行处理。

三、辖区的群众可通过联络员向人大代表反映问题或约见代表。联络员应及时将群众的意见、要求登记造册,并反馈给代表。

四、定期组织代表开展回访接访等活动,每季度原则上不少于2次,可采取召开选民群众座谈会、个别走访、约访等形式,听取辖区单位、居民群众意见。

五、要组织代表参与乡镇的重点工作及慰问困难户、普法宣传、义工服务等社会公益性活动,使代表更好地了解乡镇重点、热点问题,听取群众的意见和要求。

六、代表应积极主动地向有关部门反见映和帮助解决群众的实际问题和困难,对于一些热点、难点和重点问题,代表可通过提交建议或批评意见时形式反映。

七、代表在辖区范围内参加活动、接访群众、联系选民等履职情况由联络员进行汇总登记,每季度上报人大主席团。


审核人:乔春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