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履职知识】乡人民代表大会职权

2020-07-29     来源:顿坊店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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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本行政区域内,保证宪法、 法律、行政法规和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

常务委员会决议的遵守和执行。

2、在职权范围内通过和发布决议。

3、决定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文化事业和公共事业的建设计划。

4、审查和批准本行政区域的财政预算和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5、决定本行政区域内的行政工作的实施计划。

6、选举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副主席。

7、选举乡人民政府乡长、副乡长。

8、听取和审查乡人民政府的工作报告。

9、撤销乡人民政府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

10、保护社会主义全民所有的财产和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11、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12、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

13、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概括起来,乡人民代表大会有四项主要职权:保证权、决定权、选举权和罢免权、监督权。



审核人:李瑞民